點進這篇文章的大家好,我是阿琳。
我知道我不是什麼知名人士,就只是個普通的市井小民,但就想對臺灣的教育問題發表自身的看法,看日後有無可能與我國的某位名嘴一樣,當上教育部次長,為臺灣的教育貢獻點微薄心力。
(但我不是很喜歡他就是了。)
第一篇教育專欄的文章我想探討的是「言論自由」。
沒有參考學者們對言論自由的觀點,有的是以自身的角度出發,就言論自由的基礎定義衍生的觀點。
看清楚以上聲明後,接下來就請閱讀阿琳對言論自由的看法。
(我是分隔線)
網路常見看到大家不停地說著言論自由四個字。
每到這個時候,我總是很想當面詢問那些網友,你真的知道什麼是言論自由嗎?
這也是我時常在思考的問題。
因為我不知道!
依據聯合國在1948年,二次世界大戰過後很多年,發表的《世界人權宣言》給出官方對於言論自由的定義: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我自己的簡單理解,意思是言論不受政府的事前審查,即能發表,且能透過不同媒介傳播至世界各處。
然,言論自由了之後呢?
不知大家是否記得2023年,國立臺灣大學的經濟學系系學會正副會長候選人鬧出一件沸沸揚揚的事情?
詳情請見:中央社《學生政見涉歧視 台大:惡意或玩笑都不被接受》
此事引起社會對於言論自由、歧視與玩笑等等議題的探討。
正副會長候選人在參選的政見發表裡,名列十幾項對各種不同群體的刻板印象與嘲諷。
阿琳想問的是,言論自由讓你能夠暢所欲言,但當它們傷害到社會的其他群體時,那還能把言論自由當作擋箭牌嗎?
或許,依據某些人的觀點,傷害他人的言語確實被包含在言論自由的範疇裡。
但阿琳我可不這麼認為,因為言論自由裡的自由,其定義由人們賦予,我們卻容易忘記自由是有代價的。
自由並非是毫無界限的攻擊。
因為自由與攻擊是兩件不同的事。
當自由侵犯到他人在意的領域時,那它還算是自由嗎?
在阿琳就學時期,課堂上多是談論言論需要自由,卻甚少提及自由的界限。
這便是阿琳認為臺灣教育的缺失所在。
臺灣教育很常說明一個概念,解釋完之後就進入到下一個名詞繼續解釋,但其實質的內涵,或其反面部分,無人在意。
次次都是等到社會上出現觸及名詞另一層面的問題時,人們才願意正視這些問題。
但事情過後,生活又回到了平常,看似什麼改變了卻什麼都沒改變。
事情皆是一體兩面,如同人一樣,是複雜的,而非片面的。
言論自由帶給人們心安,但言論自由也是有其底線所在。
超過這條底線,自由真的是自由嗎?
希望大家能和我一起討論,說說你們的看法,歡迎留言。